日前,经过申报、公示等环节,连海院第三次顺利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标志着该院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发展模式得到肯定,为院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市场价值、可持续创新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6年是按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开展认定工作的第一年,连海院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克服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细则出台晚、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时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顺利通过了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的审核,获批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该证书的顺利取得,表明连海院在技术、开发、产品,以及创新领域存在核心竞争力,这种竞争力有助于院在今后发展中取得更大进步。